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严格规范执行政策,切实提高推免工作质量;深入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切实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结果审核。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崔艳荣、黄群俊
副组长:詹炜、宋文广、颜学俊
成员:雷鸣、王同喜、陈中举、白凯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审查、考核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4-205(联系电话:8060922,联系人:朱晶老师),具体负责推荐组织工作。
三、推荐对象
红宝石hbs0022普通全日制本科2023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四、推荐类型、条件及考核标准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五、名额分配
分配名额按照《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五章规定执行,待教育部下达年度总名额后,将另行通知。
六、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8月27日 |
下达推免通知 |
2 |
8月28日 |
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方案,在推荐工作开始前予以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报名学生进学院推免工作QQ群(群号622733211,进群必须备注班级姓名)。 |
3 |
8月29-9月1日 |
宣传动员学生报名,接受学生咨询。学生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上交时间截止9月1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补报) |
4 |
9月2-7日上午 |
学院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组织特殊学术专长申请者进行答辩等,分专业将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的初选名单在院网公示3天。 |
5 |
9月7日下午 |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待学校下达推免名额后,根据名额依序向学校推荐。 |
七、相关说明
(一)排名要求:按专业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二)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
(三)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分只针对推免本校学生。
(四)诚实守信。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八、举报、投诉渠道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向学院举报。
举报电话:0716-8060922.
红宝石hbs0022
2022年8月28日